关于个人数据保护声明
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一般信息
布拉格城堡管理局:
布拉格城堡管理局为捷克共和国总统办公室旗下捐助机构,住所位于布拉格1区哈德恰尼区城堡第一庭院1号(邮编119 08)。(Hrad I. nádvoří č.p. 1, 119 08 Praha 1, Hradčany)
企业注册号:49366076
数据保护官联系方式
Mgr. Markéta Gondíková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所有请求,请发送电子邮件到zc.darh@atsop,邮件标题请注明字母缩写SPH GDPR,或是以书信方式寄至以下联系地址:
布拉格城堡管理局 – 收发室
布拉格城堡管理局数据保护官
布拉格1区哈德恰尼区
城堡第一庭院1号
(入口位于第三庭院新宫阳台下面)
邮编119 08
(Hrad I. nádvoří č.p. 1
119 08 Praha 1, Hradčany)
处理个人数据目标:
布拉格城堡管理局根据法律法规、条约或在同意的基础上处理个人数据,这符合欧盟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6章第1条规定。
有关布拉格城堡管理局处理个人数据的投诉,数据主体可以向个人数据保护局提起投诉,其地址如下:
布拉格7区
Pplk. Sochora街27号
个人数据保护局
邮编170 00
(Pplk. Sochora 27
170 00 Praha 7)
布拉格城堡管理局保证数据主体拥有访问及修改个人数据的权利、限制处理权、删除权以及其它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规定的权利。
有关数据主体权利的请求,请寄至上述联系地址。
共和国总统办公室:
保护官
共和国总统办公室的住所位于布拉格1区哈德恰尼区城堡第一庭院1号(邮编119 08)
企业注册号:48136000
数据保护官联系方式
Emílie Tichá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所有请求,请发送电子邮件到zc.darh@atsop,邮件标题请注明字母缩写KPR GDPR,或是以书信方式寄至以下联系地址:
共和国总统办公室 – 收发室
共和国总统办公室数据保护官
布拉格1区哈德恰尼区
城堡第一庭院1号
(入口位于第三庭院新宫阳台下面)
邮编119 08
处理个人数据目标:
共和国总统办公室根据法律法规、条约或在同意的基础上处理个人数据,这符合欧盟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6章第1条规定。
有关共和国总统办公室处理个人数据的投诉,数据主体可以向个人数据保护局提起投诉,其地址如下:
布拉格7区
Pplk. Sochora街27号
个人数据保护局
邮编170 00
共和国总统办公室保证数据主体拥有访问及修改个人数据的权利、限制处理权、删除权以及其它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规定的权利。
有关数据主体权利的请求,请寄至上述联系地址。
关于网络处理个人数据的声明
我们认为个人数据保护十分重要,它是我们体系和流程不可或缺的部分。为符合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有关处理个人数据及在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时保护自然人的第2016/679条规定(以下简称《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以及取消个人数据保护审核框架(EU指令95 /46 / EC),现声明如下:
处理个人数据目标
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6章第1条第b点规定向数据主体提供服务。
保护官
布拉格城堡管理局为共和国总统办公室旗下捐助机构,住所位于布拉格1区哈德恰尼区城堡第一庭院1号(邮编119 08)。
企业注册号:49366076
(以下简称“保护官”)
数据保护官联系方式
Mgr. Markéta Gondíková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所有请求,请发送电子邮件到zc.darh@atsop,邮件标题请注明字母缩写SPH GDPR,或是以书信方式寄至以下联系地址:
布拉格城堡管理局 – 收发室
布拉格城堡管理局数据保护官
布拉格1区哈德恰尼区
城堡第一庭院1号
(入口位于第三庭院新宫阳台下面)
邮编119 08
保护官
共和国总统办公室的住所位于布拉格1区城堡第一庭院1号(邮编119 08)
企业注册号:48136000
(以下简称“保护官”)
数据保护官联系方式
Emílie Tichá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所有请求,请发送电子邮件到zc.darh@atsop,邮件标题请注明字母缩写KPR GDPR,或是以书信方式寄至以下联系地址:
共和国总统办公室 – 收发室
共和国总统办公室数据保护官
布拉格1区哈德恰尼区
城堡第一庭院1号
(入口位于第三庭院新宫阳台下面)
邮编119 08
其他数据处理者
保护官在进行个人数据处理时也可通过签订承包合同使用承包者。目前,保护官可使用如下承包者:
以经营和管理hrad.cz网页为目的的FG Forrest股份有限公司
以确保布拉格城堡区财产和人身安全为目的的共和国总统保卫组。
个人数据保护官保证数据主体拥有一般通用法律规定的权利。
考虑到处理个人数据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要求获得信息的权利,以及访问个人数据处理的权利
您可以要求获得有关是否正在处理及在什么规模下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信息。
删除权
您可以要求删除您的个人数据,我们有义务在您提供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立即执行您的要求,但您必须至少满足《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17章第1条所规定的其中一条理由。我们也可能因为法定理由,而拒绝您的删除要求,这可能是因为我们为了履行合同(或服务)而需要使用您的个人数据,或是另有法律义务或保护官法定利益要求我们保留您的数据。
对不准确或不完善个人数据的修改权
您可以要求保护官在您提供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立即修改您不准确的个人数据。考虑到处理目标,数据主体有权补充不完善的个人数据,也可采用之后提供补充说明的方式。
限制数据处理的权利
您可以要求保护官终止处理您的个人数据。
数据转移权
您可以要求提供您个人数据时采用自动处理所需的格式。
数据保护官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c.darh@atsop,邮政地址:布拉格1区哈德恰尼区城堡第一庭院1号(邮编119 08)。